破解一场4年的“拉锯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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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没想到,我的60万还能再拿回来。”湖南省株洲市民刘某日前对记者回想起自己经历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仍然记忆犹新。

    事情要从4年前的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说起。2014年4月至7月,株洲市某经贸公司为投资一个项目,承诺高额收益,先后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2300万余元。不料之后项目搁浅,借款到期后,该公司偿还了部分钱款,但还有159名被集资人的1262.54万元本金成了悬案。

    今年68岁的刘某是被集资人之一,2014年,他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投资消息,称参与投资可以获得年利率14%的利息。参与投资后,刚开始刘某可以定期收取利息,然而好景不长,2015年6月,刘某和其他被集资人按月收取的利息断了。担心血本无归,被集资人向公安机关报案,该公司名下多处房产被查封,但事情陷入僵局。

    此后,刘某和其他158名被集资人踏上了长达4年的维权之路,直到该案移送至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多次给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伍某及其家属做工作,让他们尽快筹措资金破解僵局。伍某表示愿意尽最大努力还款,请求将已经被查封的房产解封融资,却遭到了被集资人的反对。检察机关通过释法说理做通双方工作,最终伍某及其公司归还了被集资人本金的20%。

    在检察机关的积极调解下,被集资人终于同意对被查封的房产解封,抵押房产后进行贷款,用贷款资金还钱。随后,天元区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该公司房产予以解封。同时,该院对资产抵押贷款情况全程跟踪,督促伍某及其公司及时还款。今年3月,伍某及其公司将吸收的1262.54万元存款本金全部退还给被集资人。

    鉴于伍某及其公司在案发后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的资金,并取得了159名集资参与人的谅解,天元区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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